“希望能让更多人了解董责险,推动一些问题的解决,让董责险这一市场化的工具真正发挥它在长期资金市场中的作用。”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海锋近日做客第10期《中上协会客厅》时强调,董责险是一个具有诸多好处的市场化避险工具。
作为本期会客厅主导嘉宾,何海锋引导参与嘉宾围绕“利弊董责险”主题深入剖析,热烈探讨;作为公司和金融争议解决领域的执业律师,何海锋也贡献了自己的洞察与思考。
何海锋表示,应该破除董责险理赔难、董责险会助长道德风险等理解误区。同时要协同各方力量,做好董责险顶层制度设计,营造有利于壮大董责险发展、发挥董责险功能的良好生态。
董责险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责任保险,董责险主要保障上市公司在董监高履职过程中,因工作疏忽、不当行为被追究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赔偿法律诉讼费用及承担其他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董责险起源于美国,有近百年历史,目前投保率在95%以上。在港股市场上,董责险投保率在80%以上。而在A股自2002年引入董责险之后,其投保率一直不高。
何海锋表示,直至2020年新证券法生效实施,在康美药业案、瑞幸咖啡案爆发之后,董责险的热度才不断地上升。今年上半年,已有200多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准备购买董责险。
针对董责险董责险这一波热度是怎么起来的问题,何海锋总结,董责险总体数据的增长,除了得益于外部环境包括案例、制度、监管的推动,上市公司自身意识的提高,维权律师维权意识的提高之外,还得益于保险公司自身产品的一直在优化,可提供更多增值的服务。
“一份保单不光只有一个补偿赔偿的功能,还能为客户提供更高的价值,可能也是拉动这一波董责险热度升高的一个原因。”何海锋说。
何海锋认为,董责险由冷转热,除了外部环境发生改变外,董责险自身的正向功能也是主要的因素。总而言之,董责险可以帮助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转嫁责任风险促使董监高恪尽职守,维护投资者权益,已经在长期资金市场上形成共识。
“我们知道了董责险这么多的好处,为什么大家心里还有顾虑呢?我作为一线的律师,也跟上市公司多有交流,他们一个顾虑是,也知道董责险的好处,但是没有听说哪家上市公司获得了赔偿。”何海锋表示,不少上市公司认为,保险跟别的产品不大一样,虽有千般好处,但是赔不了或不能赔就一点用都没有,反倒成为一种损失。
对此,险企代表强调,A股董责险实际赔付案例还不是很多,一方面是由于当前董责险覆盖率还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相关诉讼过程较长,触发赔付的案子目前大多还都在进程之中。而与A股相比,中概股得到赔付的案例多得多。嘉宾们相信,A股董责险的赔付将来也会跟进。
“对于理赔难,嘉宾分析完之后,我们得知这应该是个误会,或是说一个根深蒂固的误解。”何海锋如是说。
何海锋提出,有观点认为,董责险将董监高的责任风险转嫁给了保险机构,会大大弱化法律对董监高的约束机制和威慑效果,进而降低董监高的职业责任并激发其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
针对这一质疑,与会嘉宾一致认为,购买董责险不仅不会增加道德风险,反而会降低风险。因为董责险承保的风险是有限的,财务造假、虚假交易等故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董责险是不予保障的。因此,买了董责险并不等于就进了“保险箱”。同时,保险公司也不会接受所有上市公司的投保。
何海锋强调,董责险“引发道德风险”的论调,无论在理论上还是逻辑上都是不成立的。“董责险本身并不会加重道德风险,这个结论已得到历史的验证。”
何海锋表示,虽然近几年A股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的热情高涨,但相比美股、港股市场,A股市场董责险投保率仍然是比较低的。从法律制度层面看,董责险制度也没有特别的完备。
“董责险的未来,还需要行业供给方、需求方、中介、研究学者各方,一起考虑怎么样才可以发挥董责险作为市场化避险工具在长期资金市场中应该有的作用。”何海峰如是说。
嘉宾们指出,保险公司要在承保和理赔中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专业化服务,在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做好本土化。
何海锋则从律师视角建议,证监会在对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作出行政处罚、法院在判决相关索赔诉讼案件时,都应思考相关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因素。
此外,何海锋还认为,通过律师代表保险公司参与到行政处罚前期调查阶段、法庭抗辩流程中,能够促使证监系统、法院更强烈地意识到董责险机制在发挥作用,有助于建立、优化董责险生态。
“希望更多人了解董责险,让市场化的工具真正发挥它在长期资金市场中的作用。”何海锋表示。(央广资本眼)
何海锋表示,应该破除董责险理赔难、董责险会助长道德风险等理解误区。同时要协同各方力量,做好董责险顶层制度设计,营造有利于壮大董责险发展、发挥董责险功能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