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至少要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平衡好国家意志(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与金融市场的关系;二是探索半开放微观金融机构下的合理治理和能力体系建设问题;三是要实现正当规则和市场合理治理,包括管理好利益冲突从而将金融体系导向生产性体系,构建行政、市场和司法共同发挥作用的市场秩序维护体系。
为此,我国可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融合:一是构建“顶层规则设计+底层市场化运行”的双层架构和“平台化”运行;二是在社会层面实现合理治理和能力建设;三是推行诚信建设,更好管理利益冲突。
《决定》的说明精确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能够准确的看出,“经济体制改革”仍是重点,要发挥其“牵引作用”,以更好完成全面创新和全面改革。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决定》沿袭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提出要“充分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决定》正文中又进一步指出,“必须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加明确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之间的关系。
新征程上,我国一定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有为政府”为抓手,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关键是要完成“五项主要任务”。按照《决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有利于推动高水平发展的体制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是重要保障。《决定》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列举了大量的改革举措,如“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等。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明确各项改革实施主体和责任”,以确保2029年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了未来金融的发展和改革问题,这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仍用大量篇幅论述金融体制改革,可见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金融改革的部署和当前金融改革实践,个人觉得,关键是要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金融强国是现代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只有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又符合现代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具有增量普世价值的,才能算得上金融强国。
目前看,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至少要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平衡好国家意志(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与金融市场的关系;二是探索半开放微观金融机构下的合理治理和能力体系建设问题;三是要实现正当规则和市场合理治理,包括管理好利益冲突从而将金融体系导向生产性体系,构建行政、市场和司法共同发挥作用的市场秩序维护体系。
为此,我国可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融合:一是构建“顶层规则设计+底层市场化运行”的双层架构和“平台化”运行;二是在社会层面实现合理治理和能力建设;三是推行诚信建设,更好管理利益冲突。
总之,金融在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从业者需要有使命担当,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在探索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中推动实现金融强国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当前,银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中小金融机构的生存空间缩小,盈利水平显而易见地下降,风险事件频发。这既与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股权结构不合理、公司治理不完善有关,也与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和数字化冲击有关,更与中小金融机构没有及时作出调整业务和客群定位、没有构建出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治理和能力体系有关。
稳妥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需要标本兼治,需要坚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定位:立足当地特色化经营。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应坚持“服务城镇和乡村居民、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功能定位;另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须实现能力与功能定位的匹配,这既需要在新环境下实现与功能定位相适应的业务和客群的再定位,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也要在个体和社会两个层面优化治理,实现再组织。
具体而言,短期内中小金融机构需要化解历史包袱,维持行业适度竞争。有必要借助这轮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冲销不良资产,调整股东结构,增强资本实力。与此同时,还应该要依据地区经济情况,维持行业的适度竞争。在市场退出机制不畅通的情况下,可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适当减少法人机构数量,由法人机构内部根据竞争状况合理地布局网点。这需要保留足够的法人机构,以避免市场过度集中于一个法人机构,保护消费者利益。
从中长久来看,中小金融机构需要夯实其核心竞争力。中小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大多数表现在服务特定行业、服务特定区域(群体)、与政府的关系、线下网点四个方面。中小金融机构应从业务和客户出发,真正“以客户为中心”,加深对区域、行业特殊性的理解和判断,逐步实现技术和机制的迭代。中小金融机构合理的业务定位,取决于市场未被有效满足的金融需求和中小银行行业、个体能力建设等因素,应该要依据中小金融机构的现状、特点和环境尽可能地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式。
我国金融体系是在明确的功能定位和特殊的国家治理体系下,由自上而下渐进式改革和自下而上基层探索相结合中建构出来的,有着非常明显的“非涌现性”和“发展性”。
一直以来,我国金融机构是以“局部”服务于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要“功能性与盈利性兼顾,但功能性是第一位的”,服务实体经济,更要服务国家战略,依照国家引导的方向和领域配置资源,要在“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中找准定位,要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管理部门部署的机构定位下发展。除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外,金融机构还需要构建党委、股东、高管、债权人和职工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内部治理机制,同时搭建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等相关的行业治理机制,以及引入声誉、市场、自律组织等相关的外部治理机制。
金融机构要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考虑到我国金融业以国有金融机构为主体,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也至关重要,需要更好地发挥国有股东的代理人作用。需要“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此外,还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多次提及长期资金市场,格外的重视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长期资金市场的作用。《决定》除了在18条中提出要“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并专段论述促进长期资金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同时还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提及“完善促进长期资金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在“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中提及“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等。
在我国金融发展框架下,功能定位对长期资金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这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长期资金市场功能。融资和投资都是相对上市公司这一个独立主体而言的,融资强调上市公司从投资者获得资金的过程(包括IPO、再融资),投资强调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债权)的状态。两者是从不同视角描述当前现金流(融资额)与上市公司未来可能创造的现金流(投资回报,包括分红与价格差)交换的事实。当市场中上市公司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不同,投资者投入和回收的现金流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总之,融资与投资是从不同侧面描述长期资金市场的交易行为,融资功能和投资功能的偏颇,本质上是由于对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利益冲突管理不当,即非均衡地保护双方中一方的权益。因此,融资功能和投资功能都不宜作为长期资金市场的核心功能,两者宜相互平衡,共同服务于促进长期资金市场的形成和完善,健全和提升我国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的价值培育和价格发现功能。
我国要健全长期资金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形成科学的治理模式,就必须要构建“行政、市场、司法”三位一体的市场秩序维护体系。其中,利用好市场力量可从两方面着力:一方面要更好保护,主要是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除了允许市场有必要的情绪宣泄,还要专业人员引导并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承接中小投资者的诉求,提升市场自我平衡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切实防范利益冲突,合理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